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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明年施行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16  

 内蒙古自治区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驾驶员行车除带好驾驶本、行车本外,还需再携带一张交通安全信息卡。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系统将于今年11月1日起试运行。
一年内实现罚缴分离
  目前,呼和浩特市交通违法罚款需到指定地点缴纳,许多驾驶员找不到缴纳罚款的地点,有时缴纳罚款还需要排队。为此该方案提出,要建设全区统一的交通信息管理平台,一年内全面实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系统应用和罚缴分离,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使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向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迈进。
  6月1日至10月31日,内蒙古将建立完整的业务培训和警务上岗机制,通过分批培训使每个交通民警都能熟练掌握和应用该项技术。同时,通过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具体事宜。呼市、包头市等地区已持有驾驶人IC卡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凭旧的IC卡直接领取新的交通安全信息卡。
  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源共享,驾驶人员未来或可将交通安全信息卡当作电子钱包,实现当场缴纳罚款或到交巡警部门的办事窗口、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缴纳罚款。
信息可随时查询
  据介绍,内蒙古还将分批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实施对接联网。
  交通信息卡联网后,将记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累计积分、交通事故处理等基本信息,提供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快速查询功能。驾驶人可以利用它快捷、高效地查询自己的交通安全信息。驾驶人雇用单位、交通管理者也可以方便地查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记录,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和社会用人单位共同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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