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5-09
近日,腾讯大秦爆料台爆料,陕西省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涉嫌强奸15岁幼女,网友纷纷发表议论,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为此,5月4日记者前往石泉县调查采访。
正在修建的石泉县第三中学,现改名为博爱中学
班主任:对外回答“不知道”
对于网贴爆料的内容记者向石泉县第三中学的学生做了核实,“有这回事,听说是9年级的一个女孩,但是那个女孩是谁不太清楚”该校七年级的同学回答记者说。
“以前我们校长在两河任校长期间就听说有这种事,这次校长已经被抓了,”该校8年级的几个男生若有所思地说。
在记者调查中发现,学生闻此事大多闪烁其词,不愿告知。几个9年级的学生听到记者的核实内容后显得非常谨慎,并告诉记者“这个女孩和我们是同级的,我们班主任不让对外说”。
教育局局长:“不允许教师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记者欲采访石泉县第三中学相关领导人。该校保安查看记者的证件后,仍将记者拦在校门外。校保安告诉记者,已经向领导汇报了,领导说要请示县教育局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记者的采访。
大约半个小时后,仍没见到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该校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老师气愤的对记者说“我们老师都欢迎你们记者的到来,应该好好报道一下,这个女孩就是我带的学生,我们领导得知你们来后,刚给我打了电话,让我不要回答记者任何问题。”期间,还有另外两位老师也附和着说,他们也是这个女孩的任课老师。
一名老师还告诉记者, 4月28日下午5点,县教育局局长董沧海来到三中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明确了四点要求,其中有一点重要强调,不允许教师接受媒体的采访。 然而,当地宣传部门一工作人员在与该县教体局董沧海局长电话联系时,董局长说“他并没有强调不允许教师接受记者采访”。
据了解,今年3月26日,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与该校的一名15岁初中女生在其家中发生性关系。4月25日,该女生发现身体有出血现象,便将此事告诉了一名老师。老师随即向石泉县教育局进行了举报。
教育局语出雷人:“这只是一个突发事件,一个个案,我们没必要自查”
石泉县教体局办公室杨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局里接到举报后成立了调查组,该校校长已被免职,并称这起事件只是一个突发事件,一个个案,我们局里没必要自查,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对于网贴爆料的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2008年至今借找学生谈话、辅导作业名义,用威胁、金钱利诱和恐吓等手段强奸女学生十几名(包括2名幼女),曾带数名女生打胎一事,对此教体局杨主任称:“我们从没有接到任何举报,不知道有这回事”。据石泉县公安局局长杨伦介绍, 4月26日,李怀松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5月3日,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手记
一个15岁的花季少女,一个46岁的从事多年教育者,形成鲜明对比,然而少女的心灵将从此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采访过程中,当地群众认为“真是不应该呀,孩子还那么小,如果说孩子不懂事,大人不会也不懂事吧!难道他就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吗?”更有网友爆出“早在2007年8月26日两河中学31名教师曾联名发邮件的形式向教育局长董沧海举报李怀松在饶峰中学、两河中学当教师期间奸污女生多名(2003年5月奸家住洋县桑溪乡)但是,该事件直到今天,依然被县有关领导隐瞒”。
执笔到此,笔者也不禁想问“难道他就没有觉得良心不安吗?”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仅知情老师对此愤愤不满,更有学生都知道李怀松在两河中学也发生有同类事情,然而石泉县教育局办公室杨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说却说他们从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李怀松的举报,那么到底是故意隐瞒还是另有蹊跷?
“不能说” 是对学生幼小心灵的创伤
日前,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因涉嫌强奸初中女生,被刑拘。有关媒体报道显示,今年3月26日,李怀松与学校的一名15岁初中女生在其家中发生性关系。4月25日,该女生发现身体有出血现象,便将此事告诉了一名老师。老师随即向石泉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举报。
4月28日,石泉县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因李怀松涉嫌刑事犯罪,决定免去其第三中学校长职务,并召开了第三中学全体教师大会进行宣布。这本是一个及时相应的处置措施,但是,在这次大会上石泉县教体局局长却宣布了“四点”要求,其中一点就是“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教师们疑惑,为什么不能说呢?没办法,必须执行局长的“指示”。随后,各班主任召开学生班会,要求学生们不要对外讲这件事。
一件原本引起社会公愤的事情,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呢?
疑惑止于公开,公布案情非但不会引起社会恐慌,反而有利于平息紧张情绪、稳定社会,隐瞒事实反而会引起恐慌。隐瞒事实,造成公众由于不知晓实际情况而更加猜测,同时各种传言、谣言飞速流行,导致人心惶惶。公民对于政府活动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不可能都是通过亲自调查接触来实现,而须通过大众传媒间接实现。满足公众知情权,就成为新闻媒体借助受宪法保障的言论和新闻出版自由,
“不能说”的要求势必让这些初中生产生种种困惑!为什么不让对外说呢?是国家机密,是有什么特别的隐私?……是因为老师涉嫌犯罪?是因为校长涉嫌犯罪?可受害者就是我们的同学呀!我们不禁要问,这能是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的所为吗?石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的行为,只能让这些孩子的幼小心灵蒙受创伤!这样的“教育”,值得反思。
这几天,有关石泉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怀松,与年仅15岁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的案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更有网贴爆料,早在2007年8月26日两河中学31名教师曾联名发邮件的形式向石泉县教育局长举报李怀松在饶峰中学、两河中学当教师期间的作风、违纪等行为,但是,一直没有下文。
这样的“校长”、“教师”,到底还有多少问题?每年的评议、考核又是怎么过关的?县教育主管部门就一直没有听到基层教师的反映吗?……面对这样的问题,石泉县有关部门难道不需要深刻反思吗?
唯有此,才能给社会,给大众以明晰的知晓;唯有此,才能让我们的学生尽享阳光的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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