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5-07
5月5日从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管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呼和浩特市卫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呼和浩特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强化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评价、应急处理等制度,规范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通知》明确了出现一般性、突发性、群体性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时处理的程序、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加大对严重不良事件的警示和宣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并实行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目标责任管理,对发生严重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隐匿不报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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