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4-23
为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酒后驾车肇事可能将面临终身禁驾。
饮酒后驾车罚款1000-2000元,扣照6个月
修正案草案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修正案草案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领证。
醉酒后驾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驾
为与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相衔接,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与之相比,修正案草案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增加了5年内禁驾的处罚。
根据修正案草案,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一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永远失去从事这一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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