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1-30
“十一五”期间,我区初步形成了市场加保障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5年的22.96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0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以商品住房为主的房地产市场长足发展。全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05.69亿元,是“十五”时期的6.98倍。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从2007年开始至目前已建立起包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启动了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改房)、国有垦区危旧房、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以及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多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范围逐步由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发展到包含中低收入在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十一五”期间,由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20多亿元,为66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网友 | 评论 | 评论时间 | ||||
|